【收退費基準】

臺南市仁德區私立小咪咪幼兒園115學年度收退費基準

施行日期: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

公告日期:115年6月30日(上學期)

115年12月30日(下學期)

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「臺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

二、學期起迄日:

(一)第一學期:115年8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止。

(二)第二學期:116年2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。

三、本園各項收費如下:

收費項目

期間

2歲

(學齡)

3歲

(學齡)

4歲

(學齡)

5歲

(學齡)

學費

期

12640

12640

12640

17640

雜費

月

1224*6

1024*6

1024*6

1079*6

材料費

月

1258*6

1048*6

1048*6

681*6

活動費

月

1153*6

1048*6

1048*6

681*6

午餐費

月

1573*6

1573*6

1573*6

1048*6

點心費

月

1573*6

1573*6

1573*6

1048*6

每月收費

月

6781

6266

6266

4537

學期收費總額

53326

50236

50236

44862

交通費

一個月

本園無幼童車服務

延長照顧

服務費

每半小時:  40  元

每月最高收費上限:  3520     元

最晚服務時間:20:00

家長會費

一學期

無

保險費

一學期

依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

校外教學費

次

依實際情形與家長商定

*教保服務機構應依前項規定之項目收取費用,不得任意編列收費項目向家長收取費用。

七、繳費事宜

(一)家長應於入園手續完成一週內繳納應繳之學雜費。

1、學費:於入園之初即需繳交,全學期以6個月計,惟中途入園者以實際入園日期按比例收費。

2、雜費及代辦費:於每個月7日前繳交,中途入園者以實際就讀日數計算。

 (二)請家長依繳費通知單,按期繳納應繳之費用,園方會在收到費用的當日,給予收據讓幼生帶回,若在繳費後之隔天尚未收到繳費收據時,請立即向班導師查明,以免發生遺漏的情形。

八、退費基準:

  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園者,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
1、學費、雜費:

〈1〉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,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
〈2〉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
〈3〉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三分之一,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
〈4〉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
2、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未就讀月數比例退還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
〈1〉辦理退費之基準日,以幼兒實際離園日為基準。

〈2〉辦理退費時,依第一項規定退費時,將發給退費單據,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。